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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即周轉,常見於生活

Updated: Apr 24, 2023

撰文 | 薛偉廷 @2020 秋穗


所謂的借貸其實時常發生在生活中,舉例來說當一行人在餐廳吃飯時,其中某個人發現自己沒帶到錢包而跟他人借錢去付款,其實就是一種借貸的行為,而借貸的好處就是便於人們周轉融通。而人們常用來周轉的工具有很多種,像是刷信用卡、熟人之間的金錢借貸、向金融機構進行各種貸款以及所謂的分期付款等;然而,在當今社會風氣中,談到借錢難免就會有種負面的印象,有些人自然也就排斥使用信用卡與貸款等各種周轉工具,不過周轉工具的利與弊多半取決於使用者的行為,後續篇幅將簡單介紹幾個關於借貸與周轉的觀念與訣竅,接下來讓我們來一窺究竟吧!


熟稔周轉兩三事,掌握生活金融圈

首先,在進行申貸周轉前,掌握自身的財務狀態是最基本該做到的,舉個例來說,當我要申貸之前,至少必須先想過為何需要申貸?然後透過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來決定貸款的額度,並確定自己知情且同意貸款時須負擔的責任、流程及必要資訊等,若能將周轉不靈的應對進退也通盤考慮過會更好,畢竟,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不是嗎? 再來,若以周轉途徑作區別,通常可劃分為民間借貸、金融機構及儲蓄互助社。

所謂的民間借貸多半指稱的是私人借貸,也就是私人向個人、企業甚至是當鋪進行借貸,其中前者常發生於熟人之間,因此有時未必會收取利息,不過,若未來出了社會後,同學們須意識到借貸往往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喔!至於利率則多於雙方借貸時協議。民間借貸五花八門,需留心的細節也就特別多,以青年生活經驗中最常見的熟人借貸而言,除了可能不會收取利息外,其特色主要是即時且彈性,然而,當債務糾紛發生時,往往也容易造成雙方撕破臉、傷感情的局面,因此許多人寧可向金融機構借貸,不僅是因為向熟人借錢會難以啟齒,更是擔心發生糾紛後會打壞感情。由於篇幅有限,最後僅特別提醒社員們,無論何種借貸,依照《民法》第205條,若借貸所約定的年利率超過16%(修法後於2021年7月20日施行),債權人對於超過的利息無請求權,也就是說債務人可以拒絕支付超過的利息喔!而常見於新聞報導的「高利貸」多指年利率超過法定利率上限的借貸,該債權方在國內則慣稱為「地下錢莊」!社員們若有遇到經濟困難,除了儲互社外仍有許多管道及資源可以相互引介,小編在此呼籲社員們,即使再缺錢也切勿向地下錢莊借錢,借高利貸只會使自己債台高築,最終喘不過氣,切莫誤了自己的一生!


魔鬼藏在細節裡

緊接著,在談論向金融機構的借貸前先補充說明,本文所指的金融機構係指銀行,而其他由行政院金管會所監督、管理的金融單位,其實還包含有信用卡公司、聯合徵信中心、農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等。


跟銀行的貸款,正如前文所述,不僅不會難以啟齒且可避免社交關係上的衝突,並保有個人財務的隱私,另外,車貸、房貸等由於金額較高,所以普遍也會選擇向銀行申貸。然而,銀行在選擇是否受理貸款時,會進行風險評估,通常會依據職業、財產、收入、收入穩定與否及信用評分等項目進行審核。銀行透過聯合徵信中心取得信用評分,綜合其他資訊進行貸款資格審核,而信用評分則主要是以各項使用者行為及資料綜合評估而來,例如:申貸者是否有借錢不還的民事訴訟紀錄,或是平時生活中是否常逾繳電信費、水電費或信用卡費。因此小編在此提醒社員們,平時須多留心自身的金融行為,因為這些行為其實默默地也影響著我們的人生!


然而,儘管信用評分優良,但學生或剛出社會的青年去申辦,綜合各項目考量後,往往不是無法申貸,就是需負擔較高額的利率!所以對經濟有困難的年輕族群來說,向銀行申貸有時反而較為不利!於是在這樣的脈絡觀察之下,東華校園儲蓄互助社基於「非為盈利」的初衷,以「互助」的精神積極研發各式低利率的貸款專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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