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的經濟觀察:直銷
撰文|薛偉廷 @2026 頤夏

「你最近有沒有想過,要不要多一份收入?」
「如果不用辭掉現在的工作,也可以增加被動收入,你有沒有興趣?」
「我最近剛好在做一個很不錯的事業,有空可以跟你聊聊。」
如果你曾經接觸過直銷,
這些話應該不會太陌生。更有趣的是,這些話有時候並不是從陌生人口中說出來的,而是來自你的朋友、同學、親戚,甚至是很久沒有聯絡的人。對方可能先問候你的近況,關心你的工作,跟你聊聊最近的生活。你以為只是久違的朋友聚會,結果聊到最後才發現:原來他今天找你,是想賣你東西。或者,更進一步,是想找你加入他的團隊。這也是為什麼,直銷始終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產業。有人認為它是一種低成本創業的方式,也有人認為它可以透過人脈創造收入。但也有很多人一聽到「直銷」兩個字,就開始皺眉,因為大家真正討厭的,可能從來不是「有人賣東西給我」,而是:「你跟我做朋友,到底是真的想跟我做朋友,還是因為你想賣東西給我?」
直接銷售的本意
直銷,字面上其實是一個很單純的概念,我們先從「直銷」兩個字講起。所謂直銷,最原始的概念就是「直接銷售」。一般商品從工廠生產出來之後,可能要經過大盤商、中盤商、零售商,最後才到消費者手上。也就是:工廠 → 大盤 → 中盤 → 零售商 → 消費者,每經過一個環節,就可能增加一筆成本,可能是批發商的利潤、店面的租金、店員的人事費用、倉儲、物流,甚至還包括廣告和行銷費用。而直接銷售的本意,應該是盡量把中間環節省略掉,變成:工廠 → 銷售者 → 消費者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直銷其實是一個很合理的商業概念。因為少掉了中間商,照理來說就可以減少通路成本,而省下來的成本,如果能夠回饋給消費者,理論上就能讓商品賣得更便宜。
所以,如果把直接銷售的概念翻譯成:少一點中間商,多一點價格上的優惠,這其實跟我們生活中另外一種很常見的消費方式——「團購」——非常接近。團購,其實也是一種「去中間化」,現在很多人應該都有參加團購的經驗,可能是朋友在群組裡貼:
「這家的蛋捲很好吃,大家要不要一起買?」
「這個洗衣精現在團購比較便宜。」
「我跟工廠拿了一批水果,有需要的可以一起訂。」
甚至現在有不少網紅、團購主、社群經營者,也會直接和工廠或供應商合作,把商品推薦給自己的粉絲。它的邏輯其實很簡單:大家一起買 → 數量變大 → 議價能力提高 → 商品價格降低。而且團購還可能省掉部分傳統零售通路的成本。原本可能是:工廠 → 批發商 → 零售商 → 消費者;現在可能變成:工廠 → 團購主 → 消費者;甚至:工廠 → 團購平台 → 消費者。這和「直接銷售」的概念,其實有不少相似之處。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差異,團購主通常是在幫大家買東西,而不是在建立一個「下線組織」。你參加團購可能是因為價格比較便宜、這東西剛好有需要或看到朋友推薦產品,但通常買完東西,交易也就結束了。
但人們口中所謂的「直銷」泛指的是如今法律中的「多層次傳銷」,卻可能不是這樣。當今天買了一個產品,下一步可能不是「謝謝惠顧」,而是「你要不要也加入?你加入之後可以自己買比較便宜、你也可以介紹朋友、介紹朋友之後可以賺佣金。」這時候,原本的「消費行為」就開始轉變成「招募行為」。而這正是理解直銷非常重要的一個關鍵。
團購和直銷,看起來很像,但錢是從哪裡來?如果把兩種模式放在一起看,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差異。團購的基本邏輯是:更多消費者 → 更大的訂購量 → 更低的採購成本 → 消費者得到優惠。所以團購主需要的是消費者。而多層次傳銷的組織邏輯則可能是:消費者/傳銷商 → 招募新人 → 建立團隊 → 團隊產生業績 → 上線取得獎金,所以傳銷商除了需要消費者,也可能需要:下一個傳銷商。這個「下一個人」非常重要,因為他可能不只是下一個客戶,也可能是下一個下線。
至此大家可以先思考一個問題:「這個商業模式,是希望我多買東西,還是希望我多找人?」如果主要是前者,它比較接近一般的銷售或團購。如果主要是後者,就必須進一步了解它的獎金制度與收入來源。
好討厭的感覺!喵~
很多人真正討厭的不是「直銷」,而是「被設計過的人際關係」。為了了解大家對直銷真正反感的地方,筆者訪問身邊曾經接觸過直銷的朋友,大家講出來的故事其實非常類似,有些人說,原本很久沒有聯絡的朋友突然約他吃飯;有些人說,朋友突然開始關心他的工作與收入;也有人說,對方會先跟他聊夢想、聊人生,再慢慢把話題帶到「增加收入」。一開始,你以為是朋友見面純聚餐,最後才發現:原來你是一個客戶,甚至是一個潛在的下線。
大家普遍認為這是直銷往往最令人感到不舒服的一點。如果今天有人直接告訴你:「我最近在做團購,這個產品我覺得不錯,你要不要買?」你可以很簡單地回答:「不用,謝謝。」即使對方是團購主,你也不太會覺得自己被欺騙。因為他的目的很清楚:我有產品,你若有需求,我們可以達成交易。但如果對方先以朋友的身分接近你,聊了半天生活,最後才告訴你:「其實我今天找你,是因為我正在做一個事業。」那麼即使產品真的很好,你還是很容易產生一種:「所以你前面那些關心,到底有幾分是真的?」的感覺。這也是直銷和團購很大的不同。
團購主雖然也會經營人際關係,甚至一個成功的團購主非常依賴信任,但這種關係通常是:「你相信我推薦的東西,所以你跟我買東西」;但多層次傳銷可能進一步變成:「你相信我,所以你買我的產品,你再相信這個機制,所以你加入,然後你再找其他人加入。」也就是說,直銷可能把「信任」從一筆商品交易,延伸成整個組織的擴張。這也是為什麼一旦出現問題,受到影響的可能就不只是一筆消費,而是一整圈的人際關係。
保險業務與直銷有何不同?
講到這裡,曾經也有受訪者提到:「可是保險業務不是也會找親朋好友嗎?」確實保險業務員同樣可能透過熟人開發客戶,也可能依賴人際關係建立客戶群,也有業績獎金。所以如果單純說會找朋友推銷,所以就是直銷,顯然不合理。筆者跟受訪者經過討論認為兩者真正值得比較的,是「怎麼建立關係」以及「關係建立之後,你到底被當成什麼」。
第一個差別:身分是否清楚
一個正常的保險業務員,在與你接觸時,通常會表明自己的身分。你知道:「他是保險業務員。」所以當他約你談保險時,你至少知道這場談話具有商業目的;但是直銷的情況有時候不太一樣,有些直銷者可能先以朋友、同學、熟人的身分接近你,並不直接告訴你今天約你的真正目的,直到聊天進行到一半,你才知道原來他今天是來推銷產品。或者原來他想找我加入,有時甚至聊到最後對方都沒有揭露是在做直銷拉下線。
當然,這並不是說所有直銷者都會刻意隱瞞身分,也不是說所有保險業務員都一定會把目的說得非常清楚,但對消費者來說,對方是不是一開始就讓我知道他為什麼找我或是否有先亮明身分,確實會影響我們對這段關係的感受。
第二個差別:保險主要找保戶,直銷還可能找下線
保險業務員的主要工作,是找到需要保險的人,你可以購買他的保單,一般而言,你買完保單之後,不會因為「介紹三個朋友來買保險」,就因此成為一個保險組織的下線,並從朋友的保費中取得多層級的團隊獎金。因此,保險比較接近「業務員 → 保戶」。不過,多層次傳銷則可能同時存在:「傳銷商 → 消費者」以及「上線 → 下線」兩種關係。這也是保險與多層次傳銷很重要的差異。
一個直銷者面對朋友時,可能同時把對方視為消費者,也可能視為潛在合作夥伴,甚至是潛在下線。因此,當一個朋友找你時,你很難判斷:「他到底是想推薦產品給我,還是想把我發展成他的團隊成員?」而這種不確定性,正是許多人對直銷感到不舒服的原因。
法律上的多層次傳銷
講到這裡,我們就必須把「直銷」、「多層次傳銷」、「老鼠會」以及「龐氏騙局」分開來看,因為這幾個詞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混在一起,但在法律上並不是同一件事情。
現行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3條所稱的多層次傳銷,是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,建立多層級組織,以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的行銷方式。
也就是說,有多層級組織,不代表本身就是違法;不過我們需要注意的是:這個組織到底靠什麼賺錢?
合法與違法的界線,就在「產品」還是「人」
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18條是非常重要的一條,法律要求,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傳銷商的收入來源,以合理市價的商品或服務之推廣、銷售為主,而不能以介紹他人參加作為主要收入來源,這其實就是整件事情最重要的判斷標準。
你可以把它想成兩種模式。第一種:產品 → 銷售 → 獲利。你因為產品有市場,所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。有人買,是因為真的需要這個產品。你因此取得合理的利潤。這是一門正常的生意。第二種:找人 → 入會 → 繳錢 → 上線取得利益 → 再找下一個人。這時候產品反而變得不重要,重要的是:「下一個人在哪裡?」如果整個組織的收入主要依靠不斷介紹新人加入,而不是依靠合理市價的商品或服務銷售,就可能踩到法律上的紅線,而這就是大家俗稱的「老鼠會」。
所以,法律上的重點並不是「你有沒有拉人?」,而是「拉人是不是你的主要收入來源?」合法的多層次傳銷並不是完全禁止介紹新人。問題在於,不能讓「介紹新人」本身變成主要的獲利來源。
過去社刊中曾經分享過的「龐式騙局」常常與「老鼠會」被一起提起,但兩者並不完全相同。龐氏騙局的核心,是用後來參與者投入的資金,去支付前面參與者所謂的報酬,營造出一種「投資真的會獲利」的假象。但實際上,並沒有足以支撐這些報酬的真實獲利來源。它可能長這樣:新人投入 → 舊人拿到錢 → 新人再投入 → 更多舊人拿到錢。只要新人持續增加,系統就可以暫時運作。但當新錢不再進來,整個結構就會崩潰。所以,如果一個組織不斷告訴你:「你只要加入,就可以領獎金。」但你的獎金其實主要來自下一批新人投入的錢,而不是商品或服務創造的真實收入,那麼這時候就必須高度警覺。因為,新人養舊人,並不是一門可以永遠運作的生意。
還有一些行為,即使不是老鼠會,也可能違法,即使一家公司不是典型的「拉人騙錢」,也不代表所有行為都可以做。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19條另外禁止多種行為。例如:不能用訓練、講習、聯誼、開會、晉階等名義,要求傳銷商支付與成本顯不相當的費用。也不能促使傳銷商購買一般人在短期內顯然無法售罄的商品數量。所以如果有人告訴你:
「想升級,就先買十萬元的產品。」
「想進階,就要先繳一筆高額教育費。」
「每個月都要固定買一大批商品。」
就必須提高警覺,因為需要釐清的問題是:「這些商品最後到底是賣給誰?」如果連加入的人自己都消化不掉,只能不斷找下一個新人來接手,那麼這個模式離正常商品銷售可能已經越來越遠。
最後,回到團購,其實把團購放進來之後,我們反而更容易看懂直銷,因為兩者都可能做到減少中間通路、利用人際關係推薦商品、讓消費者取得比較好的價格,甚至都可能透過社群、朋友、網路來擴散。但兩者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:團購最核心的問題是:「有多少人要買?」團購主最希望大家一起買,讓採購量變大;而多層次傳銷可能還多了一個問題:「有多少人願意加入?」直銷組織則可能希望:大家一起加入,讓組織變大。前者的核心是「消費」,後者的核心可能逐漸變成「組織擴張」。
所以,如果有人今天推薦你一個商品,你可以問:「這個東西多少錢?」、「市面上同類商品多少錢?」、「團購價多少?」、「我有沒有需要?」但如果對方開始告訴你:「你自己買還不夠,你也可以加入。」、「加入之後可以賺錢。」、「你再介紹三個人。」、「三個人再各自找三個人。」那麼這時候,你就不只是面對一個商品,而是在面對一套組織制度。
所以,要判斷是否為直銷,不妨問自己四個問題:
這個產品如果沒有獎金制度,我還會不會買?
如果我不加入,只當一般消費者,這個產品還有競爭力嗎?
如果我不介紹任何人,只靠賣產品,我能不能賺錢?
這個組織真正賺錢的來源,到底是商品,還是新人?
如果答案是產品有市場、價格合理、消費者真的願意購買,而且傳銷商主要靠產品或服務的銷售取得收入,那麼它至少還是在做一門以商品創造價值的生意。
但如果答案逐漸變成產品不重要、價格沒有競爭力,真正賺錢的是招募,收入主要來自新人,加入之前還要繳大量費用,甚至要求你囤貨,並還要你不停把朋友拉進來。那麼這時候需要被質疑的是「這門生意創造的價值,到底是什麼?」
直銷最初的想法,減少中間商、降低成本、直接把商品交到消費者手上。團購也是類似的概念,大家一起買,換取更好的價格。但如果一個原本應該「替消費者省錢」的模式,最後卻變成「要消費者先花錢加入,再想辦法找下一個人」,那麼這時候,我們就應該停下來重新檢視。因為真正健康的商業模式,應該是商品有價值,所以有人願意買,而不是有人想賺錢,所以必須想辦法讓下一個人加入。也許這才是我們面對直銷時,最值得先問的一個問題:
「你到底是在賣產品,還是在賣一個加入之後可以賺錢的夢?」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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